實行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,制定、實施、并定期評審環境目標指標,做到污染預防并持續改進;
遵守國家與地方的環保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;
對廢水、廢氣、噪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,對廢棄物合理處置,全面采用有利于環保的材料,裝置及工藝技術;
開展全員節能降耗活動,提高廢棄物的循環利用,努力實現資源消耗最小化;
本方針傳達到全體員工,并通過教育培訓提高全員環保意識和技能;
本方針可為公眾所獲取,并尋求相關方的監督、理解和協作。